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二期工程岸边集装箱桥式起重机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第1次)
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二期工程岸边集装箱桥式起重机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第1次)
本招标项目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发改交通〔2021〕217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以赣交港航字〔2021〕81号文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南昌市交通运输局以洪交字〔2023〕27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两江港口项目建设指挥部,建设资产金额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岸边集装箱桥式起重机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二期工程位于赣江西支的左岸,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樵舍镇南昌港龙头岗港区内。拟建设2个2000吨级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其中1个通用泊位,1个集装箱泊位。货物吞吐量:吞吐量为190万吨/年,其中集装箱吞吐量10万TEU/年,钢铁吞吐量50万吨/年,散粮吞吐量20万吨/年。主要工程内容有:疏浚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装卸工艺、道路、堆场工程、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工程、供电、照明工程控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交通工程、导助航设施工程、港作车辆、拆除工程、连接桥工程、人防工程、港外配套工程、环保等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约6.27亿元。
本次招标内容最重要的包含岸边集装箱桥式起重机等设备的设计、制造、装配、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交接验收及相关服务等全部工作。
1)合同签订后,在接到买方进场通知后7天内运抵交货地点(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抵达码头现场后,60天内完成整机安装(不可抗拒因素除外),15天内完成调试、试车,并取得特定种类设备检验合格证(如需)。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其他要求详见附录1至附录5。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9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交易主体登录”,从“别的类型(投标人)”板块(注:投标人必须先添加身份“别的类型(投标人)”)进入“交通非自动评审”子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2用户类型获取方式及系统操作请参阅江西省公共资源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提升交通项目招投标工作效能的通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启用需要注意的几点的通知》。
5.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利用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2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大厅”),否则就没办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次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请投标人参考“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交通)”,下载方式: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交易数据-服务指南-操作手册。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网站公开。
(2)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桥式起重机(A)及以上。
(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水运建筑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5)在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1日,下同)未出现重大产品质量上的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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